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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传统文化生态概说

南文渊

——摘自《西部开发与多民族文化》

  青藏高原由于其地势高耸、气候寒冷而被称之为“地球第三极”。这里的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一旦被破坏后很难恢复。藏族是青藏高原最古老的民族,千百年来,藏民族在高原生存发展中,珍惜爱护高原生态环境,创造了与高原自然生态环境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与民族文化,我们可以将此称之为藏族文化生态。本文对此做了较为系统的阐述。文章所引用的资料大多是作者在藏区生活30年中实地考察而得来的,同时也引用了有关文献资料。本文认为藏族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应该建立在藏民族传统文化生态的基础之上,通过积极挖掘和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使藏区在现代化进程中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实现民族传统文化、自然环境与现代化建设的和谐。

一、对雪域高原的人文解说

  作为青藏高原的主人,藏族人将自己居住的这块土地早已神圣化了,他们认定高原是一块神圣宝地,将它命名为“神圣雪域”。这里的“圣地”、“宝地”,不是一般的地理概念,而是一种文化概念,它取决于一个民族在一个时代的价值观,他们的生活目标与理想

  “圣地”——不管它是高山,是湖泊;是险峻,还是平坦,赋予其神圣的依据是一个民族的文化。在藏族文化中,青藏高原的高山成为神山,湖泊成为神湖,地下成为龙神领域,蓝天由天神主宰。整个青藏高原上,自然面貌与人文景观和谐地组合为一体,成为相互依存的完美整体,因而,青藏高原不再是纯粹的自然界,而是“人类学的自然界”。

  在蒙藏高人大师眼里,青藏高原是一方高洁神圣之地。它地处地球最高点,巍巍高山直入蓝天,绵绵白云环绕雪峰,天神以山为阶梯,上下往返于天地间;它是地球东部众水发源地,高原之水将生命带向四方,孕育了包括东方汉地、南方印度及高原本地的文明生长;它是群山连绵横亘之地,每一山系都有神山矗立,神山净洁寂静,鸟兽众多,草木丰盛,而人烟稀少,故成为众神游历之地。藏族古籍中写道:

“最初,世界为空寂无垠之体。后十方风起,形成大海,再后须弥山拔出海面,四周形成四大洲。南部有瞻部洲,其中心是雪地吐蕃,这是因为吐蕃地高、山多、积雪不化,而周围河水都源于此地,并由此向外流出。”

  由于佛光渐照,众生皈佛,从此以后,雪域吐蕃便成神圣之地,藏族史籍中说:神圣藏区也称雪域之地,这是“观世音菩萨广行净化之土,是吉祥雪山环绕的地区”,“由于观世音菩萨掌管了整个雪域,使高处形成雪山,低地形成湖海”

  所谓雪域之地,乃由于“雪山犹如水晶之宝塔,低湖犹如碧玉之曼遮(曼陀罗,有坛城、聚集之意)”。雪山尤指从冈底斯山到玛沁雪山的护佑藏区的八大雪峰,它们是:雅拉香波雪山、念青唐古拉雪山、玛沁雪山、交钦董热雪山、冈波拉杰雪山、肖拉纠波雪山,觉沃余嘉雪山和协伍喀热雪山,低湖乃指西藏山南地区的拉木措神湖、青海湖和东方诸海。在这诸多雄伟的雪山和美丽的湖水中,映现出种种神奇的迹象,有的显现五百罗汉,有的显现自然文字,有的如同菩萨形象,真是“山高地洁净,历神绕雪峰。”

  这就是藏传佛教大师对雪域藏区的看法,当我们聆听了他们的教诲后发现,将青藏高原藏族居住区域命名为“雪域吐蕃”“雪域西藏”、“神圣雪域”,这是藏族人对自己居住的这块高寒之地神圣化、纯洁化的称呼。他们珍爱自己的家园,借助佛光使之神圣。所谓雪域藏区乃是一种文化人类学上的概念。

  下面略举几例:

  首先值得称颂的就是闻名于世的青海湖及其周边地区。

  蒙古人称青海湖“柯柯淖儿”,藏族称为“措温波”,都是青蓝色湖的意思。佛教大师称颂青海湖道:“蓝似青色光芒,如日融太空碧苍苍;举目远眺周无边际,其深难测浩荡荡”。“青海湖浩淼广阔,其深莫测,犹如青青的蓝天,眩耀着人们的心意与目光……湖中心的海心山,称为玛哈德哇岛,莲花生曾授记:是龙王菩萨的居住地,众成就者静修之圣地。”

  青海湖中有诸多河水注入,湖边四周分布着药水泉、矿泉、温泉,潺潺溪流,青青草地,周边高山峡谷中是茂密森林。高山、草地、森林、花草以及悠然自得的各种鸟兽,把这块土地装扮得如天然乐园。

  在青海湖东南方向,祁连山南湟水南岸是著名的塔尔寺所在地区(今青海省湟中县、平安县),《塔尔寺志》称宗喀山的地势是:“天似八辐轮,地如八瓣莲。后山雄伟而秀丽,前山如麦积成堆;南面拉摩日山上,有自显莲花生像,西面高耸石崖上,有自显弥勒佛像;北面达日山之巅,有自显无量光佛像;南方三俱卢舍处,雪山耸峙而连绵。东南二俱卢舍处,乃是著名桑拉塘,北面群山峡谷中,湟水源远而流长。”

  位于黄河源头的青藏高原东部的果洛地区被藏族史籍称为果洛克松(即果洛三部)。它辖玛沁、玛多、甘德、达日、班玛、久治6县,总面积达7.6万平方公里。果洛北部的阿尼玛卿雪山是整个藏区四大神山之一。它的主峰高6282米,连绵400多公里;主峰及周围山峰全为冰雪覆盖,如水晶宝塔,法幢宝顶,光芒四射,兀然挺立。而山下则松柏苍苍。作为全藏区的神山,它历来受全藏人的崇敬。雪山主峰周围的大小山峰,都是阿尼玛卿山神的“亲属”,因而也成为神山。

  年保玉什则又叫果洛山,是果洛人共同崇拜的神山。它的主峰高达5340米,周围据说有360座山峰,360个湖,都是果洛山所属的诸神山与神湖。年保玉什则左侧是朗耶尕吾(白色神牛山),右侧加什达玛(红色神虎山),在四面八方都有其守护之神山。这两座山下,每天都有人来朝拜,也有人来绕山行走或绕山磕头。

  群山脚下,便是湖泊,大多数湖泊也是牧民信仰崇敬的神湖,这里的鄂陵湖、扎陵湖、托索湖,以及西部的灿若群星称为星宿海的众多湖泊,都是果洛人崇敬的神湖。

  在西藏,自古以来藏族民间崇拜众多的神山神湖。民间宗教本教通过一系列宗教仪式,使对神山神湖的崇拜成为永久的固定模式,而神山神湖则成为藏族文化的载体,成为藏族历史的缩影。藏北高原是本教文化发源的地方,这儿大多为高寒草原,荒漠地带,佛教寺院比较少一些,但几乎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神山。其中,有在全藏闻名的著名神山神湖。

  西藏著名的神山之一——念青唐古拉山,坐落在藏北高原的当雄草原。它的主峰海拔7100米,周围簇拥着众多山峰。自古以来被奉为西藏的保护神。佛教传入后,又将其看作佛教的护法神。人们认为这儿是一片光明之地,雄鹰高飞,百兽欢腾。在其山脚下,有一神湖叫纳木错,该湖面海拔为4718米,处于高山之巅.蒙古人称“腾格里湖”(天湖)。神湖与念青唐古拉神山是一种“夫妻关系”。每年到这儿朝拜的人都要磕长头转山转湖。

  “天上美丽仙境,人间当惹雍措。”藏北高原是内陆湖集中的地方,这片2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370多个湖。这儿的当惹雍措是本教信徒崇拜的神湖。转神湖则是各地本教徒、佛教徒的共同活动。

  在阿里地区,著名的神山当数冈仁波切。它海拔高达6000多米,是冈底斯山脉的主峰,作为神山,它被本教徒看成世界轴心。不仅为各地藏族、蒙古人所崇拜,亦为印度教徒所崇拜。而与神山齐名的是山下的玛傍雍措湖与拉昂措湖。冈底斯山地区被认为是古代象雄所在地,这里是本教文化的发源地。

  佛教传入藏区后,又将西藏地区佛教化,以佛的眼光看待诸地,赋予了佛教的神圣色彩。佛教史籍中对藏南地形有神圣化的描写:如桑珠则(即日喀则)。

  “桑珠则大地美若八瓣瑞莲,东边是莲花生大师曾以甘露流勾兑的年楚河,河水胜似伸展开来的白绸幔;南边拜恩和冬则地方的草坪好似翠玉曼遮,美不胜览,正中南堆山庄严雄伟;西边的山岳如帝释天的坐骑六牙大象躺卧,低头面对日喀宫,仿佛借以夸耀头顶的肉包;北边的雅鲁藏布江形同奔腾的苍龙,波涛澎湃声恰似苍龙高亢的吉祥颂。此外,桑珠则以罕有的妙善祥瑞使得山脉钟灵;后山宛若大象躺卧,东边桑噶山状若护国天王弹奏琵琶;北边背后的山体好似多闻天子左手抱猫鼬,猫鼬正对着桑则口吐珍宝;西边琼日山状如广目天王。同样,南面山岳增长天王;西南隅的山嘴朝上,好似大声吹奏乐器。”

  19世纪来自西方的一位探险者说过:“西藏除了是一种地理现实外,还是一种思想造物。”藏族通过想象、语言、神话及象征符号将地理上的高原解释为“人类学的高原”,一种神圣化的精神家园。神圣生敬畏,敬畏生珍爱。对高原家乡神话的功能作用是珍爱保护它,所以这不是迷信,而是藏族人保护高原环境、美化家园的一种崇高愿望。

二、对自然界的禁忌与保护

  视为神圣的地方,也就有了禁忌。凡神圣的地方就是禁忌之地。藏区自古到今,对自然的禁忌已涉及各个方面,成为一种系统的禁忌网。

  对神山的禁忌:
禁忌在神山上挖掘;
禁忌采集砍伐神山上的草木花树;
禁忌在神山上打猎;
禁忌在神山上喧闹;
禁忌将神山上的任何物种带回家去……
对神湖的禁忌:
禁忌将污秽之物扔到湖(泉、河)里;
禁忌在湖(泉)边堆脏物和大小便;
禁忌捕捞水中动物(鱼、青蛙等)。

  对土地的禁忌:
  对土地的禁忌,一般牧区与农业区是有区别的。在牧区,人们严守“不动土”的原则,严禁在草地胡乱挖掘,以免使草原土地肤肌受伤;同时,禁忌夏季举家搬迁,另觅草场,以避免对秋冬季草地的破坏。在农业区,对土地不动是不可能的,但是出于对土地的珍惜,又有另外的禁忌,动土须先祈求土地神;随意挖掘土地是禁止的,而且要保持土地的纯洁性。比如农村有这样的禁忌:不能在田野赤身裸体;在地里不能烧骨头、破布等有恶臭之物。

  对鸟类、兽类的禁忌:
禁忌捕捉任何飞禽;
禁忌惊吓任何飞禽;
禁忌拆毁鸟窝、驱赶飞鸟;
禁忌食用鸟类肉(包括野外的和家养的);
禁忌食用禽蛋;
禁忌打猎:史诗《格萨尔王传》中有写打猎的情景;但大多藏区是禁止打猎的,尤其坚决禁止猎捕神兽(兔、虎、熊、野牦牛等)、鸟类及狗等。 对家畜的禁忌:
禁忌侵犯“神牛”与“神羊”(即专门放生的),神牛、羊只能任其自然死亡。
禁忌陌生人进入牛羊群或牛羊圈;
禁忌外人清点牛羊数;禁忌牲畜生病时,外人来串门做客;
禁忌食用一切爪类动物肉(包括狗、猫等);
禁忌食用圆蹄类动物肉(驴、马、骡等);
禁忌在宗教节日(正月十五、五月十五、六月六日、九月二十二等)宰杀牛羊;同时每月十五、三十日也视为禁止杀生的日子。

  其他动物禁忌:
禁忌捕捞水中任何动物;
禁忌食用鱼、蛙等水中动物;
禁忌故意踩死打死虫类。

  除此以外,藏区还有对火及灶的禁忌;对居室的禁忌;对树木的禁忌以及人事方面的禁忌等等,在此不再赘述。

  自然禁忌对生态环境有直接保护的意义:

1.由于对自然界的禁忌而产生对自然的崇敬、感激、畏惧和顺从之情。

  许多禁忌的对象是藏族所崇敬的自然神,如神山、神湖、神鹰、神牦牛等等,神山是祖先之神,或全藏人全部落的保护神;神鹰也被看做众鸟之王,天葬的尸体靠鹰来处理,等等。出于对神的尊敬而产生了诸多自然崇敬性禁忌。

  有些禁忌出于对自然的感激之情:牛羊是藏区牧人的主要食物来源,也是牧人的伙伴;狗忠心耿耿守护牛羊,是牧人放牧之帮手;土地草山养育着一切生灵;泉水湖泊是高寒干旱之地珍贵之物。出于对大自然和相依为命的动物伙伴的感激,从而产生了对他们的保护禁忌。

  有些禁忌出于对自然的畏惧之情:狂风暴雨、大雪严寒、雷鸣地震、蝗虫鼠害、疫病肆虐,都会使生活在大自然的藏人感受极大震动,他们将自然灾害和人的行为联系起来,于是格外注重人的行为,尤其对自然界发生的行为约束。用禁忌的手段使人们顺从自然。这些禁忌来自对自然及自然灾害的畏惧:如果挖掘了神山或采掘了神山上的草木并带回家,家中便不平安;如果在湖中或泉中小便,那么阴部就会肿烂;如果在神湖中扔脏物,便受龙神惩罚,其标志是得皮肤病;如果打猎就会受山神惩罚,“猎人触犯微灵山,山神的冰雹降下来”。

  还有些禁忌是人们对自然规律顺从的表现:比如夏季牧民不搬家,是因为夏季是草原牧草生长季节,不能让牲畜践踏;不在草地上挖水渠,是因为水道易形成水土流失,破坏草场;挖掘采集山上草木会造成草山沙化……

2.自然界禁忌的核心是不能触动自然界,因此保护自然的完整,就是保护自然生命力,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平稳发展。

  按照高原牧人的观点,凡未被挖掘破坏的草地是“活地”、“健康之地”,即有生命力的土地;而已被挖掘铲了草皮是“死地”,因为剥去了大地之皮肤。因为牧人们严格遵循这不能触动自然的禁忌。这样保护了大片草原千百年来未受破坏。禁忌使牧民只能有限度按自然规律使用草场(四季轮牧法),但决不会挖掘毁坏草场。

  不触动自然的禁忌使高原有大片牧场处于自然原始的自生自长状态,二者正是遵循了自然界的一条重要规律:生态环境的自然生长是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生物繁荣的重要条件。在高寒草原生物生长极为艰难。几千年来,牧人通过禁忌保护了草原,使草原生态维持了较好的状态。而禁忌松弛或被忽视的那些年,草原生态急剧退化。从中可知自然禁忌的意义。我们看到青藏高原凡属神山神湖的周围地区,千百年来禁忌最为严厉,同时也一直处于良好的状态。这些地方林木茂密,牧草丰盛,山清水秀,风光美丽。这都是千百年来人们一直保护的结果(当然历史上这些地区也遭到过破坏,比如清朝时期对布藏丹津起义的镇压,焚毁了大批寺院,同时也使寺院周围林木遭到破坏)。

  对神山神湖以及动物植物的禁忌,保护了青藏高原许多珍贵的兽类、鸟类与鱼类的生长,保持着高原生物的多样性。虽然高原的人们是从宗教的意义来保护一切生物的,但其效果却维持了生物界正常的食物链,使生物的多样性优势得到发挥,维护了自然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比如,祁连山去野牛沟的牧人告诉笔者一句话:草好的年月,狼不吃羊,草不好的年月,狼才吃羊。刚听此话不甚明白,后来经过多次交谈才明白其中的道理:在家畜放牧的草原,如果牧草丰盛,作为不喜在高寒草丛中生活的老鼠、鼠兔、旱獭就会转移到离家畜牧场较远的荒地,这儿是野生食草动物出没的地方。而这些动物又是狼的食物,狼自然会跟随这些动物。这样家畜就会少受狼的袭击。所以人们一般不去侵犯任何生物。高原上的人们并无“害虫”、“害兽”的观念,也不会为了谋利去杀害生命。

3.许多禁忌是为了和自然动物保持一致、协调,而尽量消除同自然运动规律相悖的行为。这在生产、生活各方面都有表现。

  在夏季,牧人一般在高寒地区放牧,且只守自家牧地,禁忌向别处搬迁。这是因为夏季是牧草生长的季节,随意搬迁会践踏牧草生长。

  在农业区,夏季的禁忌主要是不让人践踏麦田,无论何处,禁挖动物洞穴,禁忌掏鸟窝,禁忌捕捉幼小动物。这种禁忌主要是不干扰侵袭动植物的正常生长。

  大多数藏传佛教寺院每年七月间禁止僧人出外踏青,即使民间百姓家举行正常宗教活动,也不让僧人出去,其理由只有一条:害怕会踩死路上的小虫。

  同时,要保持自然顺序,不要打乱、随意更改。作为牧人,放牧活动应严格遵循季节的更替而转移,夏季上高山,冬季居低洼。牛、马、羊各有其放牧地。不分地界,不循季节胡乱放牧,便犯了禁忌。农人亦按季节安排农活。同时众人行动统一,故有了按僧人活佛指令统一搬迁牧场,或统一从事春耕秋收的规范。

4。许多禁忌是为了保持自然的圆满、完整。在草原上,哪一处草地被人挖掘,人们总觉得不顺眼,草原出现孔疮,如同人生皮肤病,是不好的现象。因此,尽量不去毁坏草皮。

  保持自然的圆满,也许让自然处于纯洁、神圣状态,而不使其污染。比如严禁向湖水、泉水便溺,是为了保持水的纯净;严禁夏季在田间焚烧骨头、衣服等物,是要保持田地五谷的圣洁。严禁灶火中烧骨发出臭味,是要保持火的圣洁。

  对藏族人来说,有关对神山神水的禁忌以及“不杀生”的禁忌,已不仅仅是一种外在的社会规范或公约,而是心理上的一种坚定信念。这种禁忌被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控制着,成为一种内化了的观念和行为,一种道德规范。就是说,只要触犯它,就会导致令人不能阻挡的灾难。因此,严守此类禁忌是自然的行为,成为人们一种自觉的习惯行为。

  祁连山地蒙古和藏族牧人们,到神山面前,如同见了活佛一样,他们很远就要下马、磕头,恭恭敬敬,不大声喧哗,他们将路上或路边石块拣起,堆放在拉泽处或连接拉泽的小石堆处,人们肃然静默,惟恐惊动山神。而“不杀生”的禁忌,使人们不敢妄动任何生灵,包括鸟兽虫蝇;行路遇见爬虫便绕开它;飞虫飞到身上或屋里不打它;许多牧民并不主张以药灭鼠、以器捕杀狐狸。他们认为过去草原不用毒药灭鼠,老鼠也不危害草原,主要是由于对草原保护得好,牧草长得丰茂,而高密的牧草下高原鼠不易生存;此外,被保护的草原生存大量兽类与鸟类,都是老鼠的天敌。表明在生物多样化的环境里,不同生物自然实现平衡。

  在整个藏区,无论是上层官府,还是各个部落;无论是寺院,还是俗人,都有一套执行禁忌,惩罚犯规的法令、规定。这样便使自然禁忌走出习俗范围,成为外显的社会制度规范。

1.藏区政教合一的政府制定颁布的法律

  早在吐蕃王朝时期,藏区有了以佛教“十善法”为基础的法律,其中规定要信因果报应,杜绝杀生等恶行;也有严禁盗窃部落牛羊的规定。同时,对藏区生态环境保护也有规定。

  公元1505年法王赤坚赞索朗贝桑波颁布文告:“尔等尊卑何人,都要遵照原有规定,对土地、水草、山岭等不可有任何争议,严禁猎取禽兽。”

  达赖喇嘛作为藏区的最高宗教领袖曾颁布了许多专门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的法旨:

  公元1648年,五世达赖喇嘛颁布禁猎法旨:“教民和俗民管理者、西藏牧区一切众生周知:……圣山的占有者不可乘机至圣山追赶捕野兽,不得与寺中僧尼进行争辩。公元1932年,13世达赖喇嘛发布训令,提出:“从藏历正月初至七月底期间寺庙规定不许伤害山沟里除狼以外的野兽,平原上除老鼠以外的动物,违者皆给不同惩罚。总之,凡是在水陆栖居的大小一切动物,禁止捕杀。文武上下人等任何人不准违犯。……为了本人的长寿和全体佛教众生的安乐,在上述期间内,对所有大小动物的生命,不能有丝毫伤害。”

  17世纪初由西藏噶玛政权发布的《十六法典》中说:为了爱护生灵,施舍肉、骨、皮于无主动物。为救护生命重危之动物,使他们平安无恙,遂发布从神变节(正月十五)到十月间的封山令和封川禁令(即禁止进山狩猎、禁止下河川捕杀水栖陆栖大小动物)

  17世纪后期由五世达赖喇嘛制定的《十三法典》中说:“宗喀巴大师格鲁派教义对西藏地方政教首领曾颁布了封山蔽泽的禁令,使除野狼而外的兽类、鱼、水獭等可以在自己的居住区无忧无虑地生活。”这个法令与其他根据“十善法”而颁布的法令一起实行。同时,《十三法典》又重申了封山蔽泽禁令,明确规定:“在假日的五个月发布封山蔽泽令。”

  上述法规中有一明显的时间界限:即春夏季节要封山蔽泽,以保护生长中的植物与动物。表明对自然规律的尊重与服从。

2.各地区各部落规定的法规

  青海刚察部落内部规定:一年四季禁止狩猎。捕杀一匹野马罚白洋10元;打死一只野兔或一只哈拉(旱獭),罚白洋5元。川西理塘藏区部落内部规定:“不准打猎,不准伤害有生命的生物。若打死一只公鹿罚藏洋100元;母鹿50元;雪猪或岩羊一只罚10元;獐子、狐狸罚30元;水獭罚20元。”甘南甘加部落规定:“在甘加草原禁止打猎。若外乡人捕捉旱獭,罚款30元;本部落的牧民被发现捉旱獭,罚青稞30升(每升5市斤)。”“夏克家划定山林牧场为神山、‘禁地’,不准牧民进入,并有晓谕牧民的告示,如:罗布麻山上林木系不可侵犯的神林,不许在此砍一根柴。倘敢违犯,吊九次外,并罚白银25两。”

  这类规定在执行中是十分严格的,凡越界放牧,偷猎动物、偷砍林木者,被发现后,部落首领、寺院僧人及部落长者都要集体审问,周围观众嘲笑羞辱犯禁者,最后他须向大家一一求饶,诚心认错,并立即赔偿。但无论怎样赔偿,其精神上所受伤害终生难愈。这是因为藏区还有一种不成文的规范:违禁者本身成为禁忌者,人们由于鄙视他而疏远。

  无论是卫藏地区,还是安多藏区,藏族人普遍歧视下列职业者:猎人、铁匠、木匠、捕鱼者等。这种人因为屡次犯禁,采集捕杀生物,制造挖掘工具或者破坏草场,故他们已属毫无社会公德脱离佛法教规的人,而这种人是卑鄙的、低下的,人们一般不愿与他们来往,他们实际上成为社会贱民,所以与大众疏远,成为禁忌者。到这种地步,他们的生活便异常艰难。藏区过去少有此类职业者,便是这个原因。

3.藏区寺院维护寺院所属林木草地

  在藏区,凡修建寺院的地方都呈吉祥状态,都是神圣之地,因而也成为藏人所重点保护之地。寺院自己周围的地域划分为寺院所属地。除了少数地处高寒草原地带的寺院将周围大片草原划寺院外,大多数寺院地处较低海拔地区,气候温暖,宜于林木生长。历史上寺院要么选择有山有水有林有草之地;要么寺院建成后,僧人们种草植树,几百年过去后,经精心保护,各处寺院都拥有大片茂密的森林、丰美的草场与肥沃的耕地。当然在历史进程中,寺院所属的土地也不断受到侵犯和剥夺,地方恶势力的侵占,外来移民的蚕食,官府的剥削等,使寺院所辖地区也在缩小。尽管如此,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大多寺院仍拥有自己的森林、草地与耕地(农学家的研究表明:青海地区一些寺院周围的森林,已有近千年的历史,是几千年前高原气候温暖时期所保留下来的原始森林)。

  青海省1958年民主改革前夕,共有藏传佛教寺院722座。另有静房、小型佛堂近千座。甘肃省1958年前夕寺院有369座,静房数百座,其中寺院共拥有森林草地约21万亩,较大的寺院如郭莽寺、拉卜楞寺、佑宁寺、宗玛寺都占有森林面积1万亩以上,耕地草原面积也上万亩。较小的寺只占几十亩林地,也有只占草山未有森林的。每座寺平均占有森林草地面积1000亩左右。至1958年安多地区共有1200余座寺院,总计占有森林草地面积120万亩。这些森林大都是千百年来保留下来的原始森林。

  寺院为保护自己的这些森林草地,进行了不屈不挠的努力;僧人要在荒地上植树;采取措施精心保护;又要回击企图侵占破坏林草的人。对于寺院所拥有的森林,寺院制定严格的制度,严禁僧人和俗人破坏、砍伐。各寺院在这方面采取了种种措施:将寺院所在地的山、水封为神山神水,任何人不得触犯、侵占、污染;神山与神水处的一切生物、花草、树木、放生的牛羊、出没的野兽、爬行的虫蛙龟蛇、飞鸟飞虫,均属神圣不可侵犯之列;僧人严格执行“不杀生”戒律,不宰杀牛羊、不伤害一切生灵,每年藏历6月到7月有20天时间僧人不出山门,以免踩死地上各种爬虫;寺院每年举行“放生”仪式,以此来教育感化民众善待一切生物。尊重动物生命权利。

  藏族自然禁忌是出于对自然的敬畏与感恩,因而对自然的保护性禁忌是一种非常自觉的行为,一种必须要这样做,否则会引起灾难的心理倾向与道德规范,而藏区部落及政教合一政权所颁布的保护水草动物的法令,则是对民间自然禁忌的扩大与具体化。这样,自然崇敬观念、自然禁忌机制、道德规范与世俗法令共同构成了保护自然环境的网络。从文化上讲,这是作为统一的整体而在发挥功能作用。禁忌与法规是建立在对自然的崇敬之上的,没有崇敬信仰,法规不可能被执行。今天,国家环境保护法已颁布多年,许多人对它知之甚少或知而不行,除了别的原因外,缺乏对自然的敬畏,亦缺乏对法律的信仰与尊重是很重要的原因。

  古人云:“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山海有禁而民不倾,贵贱有平而民不疑。”对人的各种欲望若无禁戒,则必然产生贪婪无度、专横霸道、欺诈邪恶、贫富分化、社会混乱的局面。以戒律控制欲望、警戒邪念,是道德高尚、风气清明的保证。随着社会的发展,藏族自然禁忌中的迷信因素在淡化,但作为一种环保意识,它仍在起有益的作用。

三、俭朴自然的生活方式

  (一)对世俗物质财富的追求是多数人的生活目标。但是,在藏区,人们更注重对精神生活的向往。千百年来,寺院成为藏族人的寄托地,进寺院当僧人,成为人们(至少是大多数男人)的生活理想。18世纪中叶,藏区僧侣达48万人,占当时藏族人口134万人的三分之一以上。如果除去妇女儿童,那么成年男子至少有一半或6、7成人口在寺院,这与“家有二男、一人为僧”的说法相吻合。

  而在家的农牧民,除了自己尽量参加宗教活动外,倾其全力供养庞大的僧侣群体、建设大小寺院,则成为他们全部世俗经济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

  据1955年对黄河上游的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阿曲乎部落的调查,该部落157户牧民1955年一年中宗教活动方面开支共64550元,占157户人家全部收入的43.9%。在果洛藏族自治州,50年代牧民的宗教开支一般占全年总收入的一半左右。

  不要认为民众将财富捐献给寺院是无偿的。实际上,当寺院集中了农牧民的财富后,除了用于寺院建设外,又通过另一种方式将财富返还于民众。

  首先,民众捐献于寺院的食物及钱财,很大一部分用于僧众日常消费中,由于历史上藏区几乎每户人家都有1名男子出家为僧(也有尼姑),所以广大民众捐献的很大部分仍用于出自民众的普通僧人。

  其次,寺院举行大型宗教活动时,周围民众基本都参加,寺院将有关财物赐于民众,并为僧俗大众准备大量斋饭,实际上花费不少。寺院还在民众遭受自然灾害时,往往施舍大量食物。对贫、病、孤、寡者有时也有一定的施舍。在历史上有这样一典型事例:公元1260年左右,上师八思巴回到西藏,在朵甘多新寺曾经接受僧俗大众大量捐物。其中一天之内收到1500函珍贵经典,还有土地、寺院、财宝等。过了10年,八思巴在藏曲弥仁莫召开法会,向7万余名僧俗大众捐献黄金963.3两,白银9大锭,锦缎41匹,彩绸缎6000余匹,茶叶120大包,蜂蜜600余桶,酥油13728克,青稞37019克,炒面8600克。这样大规模收取民间布施,后又施舍于民众,也能说明寺院与百姓之间利益分配关系。

  实际上,许多著名大活佛,都在不定期地向民众作这样的施舍。在当今社会有的活佛对某些民间福利事业如学校教育、文化建设及灾民专门进行捐献。

  民众向寺院僧人施舍,寺院又以某种方式将部分所得财富还原于民众,这种财富分配关系的意义自然是一种经济上的馈赠。但是,民众与寺院之间的财富往来关系的意义却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它实际上是藏区自然、文化、社会生态系统中有机构成部分,对整个系统都有影响,尤其对社会的正常运行,精神领域的健康发展都有意义。

  首先,民众将维持生存所需之外的财富捐赠于寺院,它培养了民众对自己生活目的,生活意义的确定:生活不是为了追求世俗社会中的物质利益,而是服从于精神上的追求,摆脱轮回,渴望解脱,这是人生最终目的。为此,世俗的物质财富只是用来维持自己的生存,使人有气力从事善行。除此以外,便是多余的,应该奉献于宗教,奉献于众生。

  既然认定人应过一种清贫而适中的生活,不该屯积财富。那么,人从一开始不该向大自然索取更多的东西。藏族人很早就在藏南河谷发现砂金,可是一直未去开采。近代以来,随着内地及国外商人的涌入,人们广泛知道像买卖冬虫夏草、鹿茸麝香可获大利,但是过去当地多数藏族人并没有大规模地采集,始终对此行当不屑一顾,正是这样一种处世态度,才维护了高寒地区生态环境的比较完整。

  其次,由于普遍奉行一种清贫的生活方式,游牧社会维持着全社会普遍的清淡生活,由于对获取财富持一种淡漠态度,也就减少了人际之间为利益的竞争,竞争的淡化又导致人际之间一种互助、协商、和平的道德风尚的形成。

  第三,民众对寺院的供养布施,使寺院有可能创造出精美坚固的宗教艺术品,包括金身佛像、佛塔、壁画等,修建了华丽雄伟的佛教寺院,印制了丰富的宗教作品和民族文化作品,从而使藏族建筑、美术、雕塑、印刷、音乐、绘画、文学、历史、医学等各种文化艺术作品得以保存和发展。试想如果在广袤高原只有辽阔荒野而无寺院,藏族文化又何以能得到保存呢?寺院文化精品绝对不是活佛的,也不是寺院的,而是整个民族所创造、所拥有的,对寺院文化的摧残实际上是对整个民族文化的摧残。

  第四,民众对寺院僧侣的供养,使藏区社会中形成了专门的知识分子集团——僧侣群体,使他们有条件专门从事精神文化活动。本来,在过去几千年中,无论那个社会,从事文学、艺术、哲学等方面的创造研究工作,只是极少数较为富有且有闲暇的人们的一种爱好。在藏区这样的社会里,人们生存极其艰难,既无闲暇又无财力从事这类精神活动。寺院及其供养制度,便为藏族中多数家族中的一两位成员提供了一个摆脱日常生活烦恼、专门从事精神活动的机会,因为几乎每个家都有子女进入寺院做僧人,从而使较为广泛的民众享有精神活动的权利。因为民众的大量施舍供养,使大批僧人能够脱离世俗生产,专心致志从事宗教文化活动。

  僧人群体全身心地投入宗教研究和宗教活动中,他们的价值取向引导着全藏人的生活目标:向往觉悟,行善乐施,他们世代对宗教文化的积累,从而保留发扬了藏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建立了系统的藏传佛教文化,包括佛教教义、历史、哲学、文学、艺术、医学、天文学、地理学等等。由于僧人们的辛勤努力,他们留下了丰富的文化遗产,包括各学科的学术经典,精美的艺术作品,宏伟的寺院建筑,等等。同时受僧人价值观的影响,藏族人民形成以宗教道德为核心的社会道德规范与法律意识,至今仍影响着藏族人的行为方式与生活习惯。

  (二)“回归自然”、“保护自然”,我们在呼喊这些口号时,往往将自己置身于自然之外,以一种自然的主人来提醒自己:我们脱离自然太久,现在该回自然中休息一下了。但是,藏族人从来没有这种将人从自然中分开的观念,他们始终坚持人就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生于自然中,与自然万物共同生长。人的生活始终融于自然之中,否则便是异常。

  藏民热爱自己的草原,说草原上有金瓶似的神山,明镜般的神湖,翡翠般的森林,彩云般的鲜花。藏族语言中,一般不说登山、上山、下山之类词语,而只说“进山”、“出山”、“山里去了”,因为山——自然不是攀登、征服的对象,山不是独立于人之外,山是人的居住地,但心目中山就是统管者和依赖者,人是山体的一部分,人与山融为一体。人与山体的其他生物一样,崇敬山、保护山,不可能敌视山、破坏甚至征服山。当一些运动员爬上高山后称:“征服了某山峰”,当地农牧民对此却颇不以为然,“爬上山就算征服了山吗?”“山能征服吗?”人只能敬畏山,与山融为一体,而不能去征服它。

  游牧人常年维持清贫生活。一壶清茶、一碗青稞炒面,是长期的饮食结构;一件羊皮祆,白日当衣穿,夜里作被盖;一顶帐篷是全部家产,成年累月在高寒草原与牛羊为伴。世人认为其苦不堪忍受,而牧人却视为正常生活。而且,这并不是低贱人的生活,它是整个部落社会成员的共同生活,人们心甘情愿维持普遍的清贫生活,并不刻意追求财富,过奢侈生活。这已成为做人的准则,普遍认可的道德规范,人们说:“男人节制是智人,女人节制是贤女,大官节制是伟人。”在藏区,一个部落所属的地域,其一切资源和生物(草山、泉水、土地、家畜、野生动物)都被认为归自然所有,而使用权归该领域一切生物,包括人和其他动物。

  因此,人们得到任何财富或收获,他要与周围人、周围的动物均等分配。“露水大的一点东西分着吃,针尖大的一点活儿一起干。幸福与快乐若降临,共同享受无偏私。”打猎时,猎人捕获了猎物后,在他未拿回家向神佛、向家人、向邻居分配前,任何一个外来人首先看见了猎物,猎人便要与其平分。如果是众人集体狩猎,那么,获得猎物众人平分。以后,别人获取了猎物,也照此分配。

  环青海湖的藏族部落之间每年有几次重要的生产互助与财富相互馈赠活动:5月份,各户牧民的母羊产羔已结束,牧民们准备阉割公羊羔。于是几户或十几户联合起来组成一个组,轮流到各户阉割。主人宰几只羊慰劳帮忙人;待到8月份剪羊毛时,又组成互助组到各户剪羊毛,主人同样宰羊招待。这种集体劳动、集体食宿要持续十多天或二十多大。此外,节日期间各户都要相互馈赠礼物,至于婚丧嫁娶,全部落的人都要前去张罗,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这种互助馈赠成为一种互惠性的活动,各家各户都有赠送的义务,同时也得到了部落民众的认可。一个部落在这种相互援助中维持着他们的正常生活。

  在辽阔的藏区,热情地招待外来的旅行者、僧人及各部落的人,这是世代相传的习俗。“客人来了,请坐下,先喝茶,再敬酒。空肚子说话,不是牧人的规矩。”无论是亲戚还是陌生人,只要人家前来你的帐篷投宿,主人须尽自己力量招待客人,给他饮食、让他住宿,主人陪伴他说话。在过去高寒封闭的牧区,人烟稀少,帐篷中偶尔来一客人,牧人自然高兴,就像生活在喧闹拥挤的城市的人渴望回到清静的大自然中去一样,生活于寂静的自然中与动物交往的牧人,对于外面的人类社会永远充满着好奇向往之心。见到外来人,牧人渴望了解外面社会的奥秘。所以与客人长夜漫谈、喝茶、饮酒,是他生活中一大乐趣。在这里人们遵循着一条古老的人际相处原则:人类皆兄弟,财富应共享。不仅要与人类共享财富,而且要考虑到同一环境中其他生物的需求。在部落地域既留有家畜食用的草场,也留出足够的草地供野生食草动物食用。比如,低洼处牧家畜,高山处留给野生动物;野生食草动物到夏季牧场后,牧人一般不会惊扰它们。

  富贵长寿,成为许多人的人生目标,既富贵又长寿,算是圆满幸福的人生。虽长寿但贫贱,不算成功的人生;虽富贵但不长寿,也是“英年早逝”,实在可惜。但是传统社会中的藏族人并不刻意追求这种目标。他们随缘任运、顺其自然。有位僧人说过:人活上几岁是活一次,活上80岁也是活一次,都到世上走了一趟,各自命运不一样罢了。所以对早年死亡也并不要过分痛惜,老年人也不要以长寿而自高自傲,更不要刻意追求长寿。老年时代,怀揣木碗,手持念珠,骑上慢牛,游走天涯,或到人家投宿乞食,或到寺院磕头拜佛,无牵无挂,无物无欲。冷眼看人世,放歌向原野,岂不快哉!

  另一种活法则是白日捻毛线,转经轮,晚上诵佛经、磕长头。日升出帐浴阳光,日落进帐烤粪火。行则跟随人后,聚则闭口少言。儿孙勿念,牛羊莫牵,但念佛教,只行善事。轻轻地退出社会,悠悠地随缘任运,静静地老衰死亡,悄悄地转世投生。这是最自然的死亡法。(也就是说不要强作青年状,不要对青年一代指手画脚,以为没有自己下一代会迷失方向。)

  那么,什么物品最为珍贵呢?对此,虔诚信仰佛教的藏族牧民有自己的看法:祭神、祭山、祭湖时所用的自然是珍贵之物;敬献给尊贵客人的,治病救人的也是珍贵之物,那么,它们究竟是些什么呢?

  最珍贵物品是:青稞、豌豆、大麦、小麦;牛、羊、马及岩羊、黄羊、野牦牛的毛;金银、珠宝;大黄、羌活、柴胡、蒲公英、藏红花、冬虫夏草、灵芝、雪莲等药物。

  人工制作的珍贵物品是:拥有百头奶牛人家制出的酥油;一百只绵羊肩上的肩毛;三白(鲜牛奶、酸奶、曲拉)与三糖(红糖、白糖、蜂蜜)食物;精制的金银碗(用来向佛敬献食品)。

  神圣地方的也是最珍贵的:冈底斯山的圣石,阿尼玛卿雪山圣石;玛旁雍措的圣水,青海湖的圣水,布达拉宫山上的土,白色动物的皮毛。

  由此可见,最珍贵的物品也是最平常的,它们都是自然界所拥有的。山石、水土、植物、动物,这些是藏区常见的。而别的社会视为宝贝的金、银、钱、财等珍稀物,藏族并没有特别的看重。至少在传统的牧业社会里,金钱并没有特殊意义,人们交易是物物交换,货币并没有起媒介作用。而金、银作为一种贵重的金属,主要用途是塑佛像、镀屋顶,让佛像闪光,让寺院生辉。另外一种作用是以金银来作祭品,以祈祷万物生长,消除自然灾害。比如:“吐蕃王朝时期,松赞干布及各地官员将各种珍宝埋于一些圣地内环行路之内,其数无量,由是可使大地生光,天降时雨,旱、霜、雹、植物锈病及饥馑等均无,疾病不乱发生,吉祥如意!”他们用金银促使大地万物生长繁荣,是因为最珍贵的东西可以保护整个生态环境,也会保护人自身的生存。珍贵者于大地珍贵,于万物珍贵,于民众珍贵,于佛法珍贵。如果珍贵者成为个人私有财产,为个人利益而不惜破坏环境谋取利益,那么珍品就成为害人之物了,人们说:“恶人的茶酒是毒水,悭吝人的钱财是火坑。”

四、藏族传统游牧方式

  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发展自己。为此,藏族传统的牧业活动与农牧业相结合的农业方式都非常注意保护环境,限制对自然资源的开发,使经济活动保持同自然环境的协调。

  藏族牧民的空间意识中,他们认为一个部落所处的地域是人、神和动物的共同居住区。因此,这块区域中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物,在神灵面前都是平等的。它们都源于同一种生命体,长期演化发展中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感应,互为因果,共生共存的密切关系。

  人类畜牧活动的目的是,既要照看家畜又要保护水草,在此前提下获得有限生产生活资料,以维系自身的生存发展。所以牧民畜牧活动并没有积极介入自然生态系统,并没有加以主动开发和过分干预。在人与其他生物的关系中,既要维持人类自身的生存权利,同时又要与其他生物共同生存。至少不至于造成其他生物的灭亡和消失。这便产生了人对自身生产、消费的限制和对自然界的有限利用为特征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处理牲畜饲养与牧草生长关系中,牧民认定,所有生物都是平等的,都是与人共生的,相依相存的,因此就要兼顾各方利益均不受侵害;作为牧民,既要保护畜养动物,又不能使养育食草动物的基地——草原草地受到致命的损害。在动物之间的关系中,牧人既要畜养已驯化了的家畜——牛、马、羊等,但也要注意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权利。草原上的这些食草动物和食肉动物有时会对牧民家畜生存造成威胁。比如,一个地方野生食草动物过多,就抢食了家畜牧草;狼也是家畜的危害者。但牧人认为这并不是经常发生的现象。当发生大雪灾时,高山野生动物就会下山抢食牧草;当草原野生食草动物急剧减少时,狼才会袭击家畜。对此只能通过调整系统内生态平衡来解决。于是产生了种种宗教仪式和经济活动规范。其中畜牧活动规范至关重要。

(一)畜牧类型与数量控制。现代经济学认为,人类经济活动的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财富,即实现经济效益最佳化。利润是人们经济活动的最大动力。除此以外的非赢利性经济则被认为是非理性的。 按这种观点,畜牧业经济,自然是要饲养更多的家畜以获取更多的利益,使人发财致富。不过,在青藏高原的藏族畜牧业中,我们却发现了与现代经济学模式不完全一致的另一种方式,这便是对高原生态环境加以融合的畜牧方式。这种畜牧方式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通常有以下几种类型:

  其一、“放生”类型:饲养“放生”家畜是人与各类家畜共同生活在一起,人对家畜采取一种永久的照顾、看守的责任与义务,从而成为一种人畜同生的现象,也成为牧民的生活方式,牧民将自己家养的牛羊都看成“放生”的,将牲畜从生到老死一直在看护、照料,从不宰杀,也不出售,牧民在放牧过程中每年获取的牛羊毛、牛乳等产品供自己消费。同时“放生”牛羊的主人亦将牛毛、羊毛及自然死亡的牛羊皮及其乳制品驮到农业区,换取青稞炒熟磨成面粉,作为日常“糌粑”食用。 “放生”作为畜牧活动的中心和目的,这在藏区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只是“放生”的数量不同,有的牧人只放生自己畜群的1/10,有的放生1/3。也有人是象征性地放生一两只(头)。这里较为典型的是20世纪20~50年代西藏山南地区的“赤钦”,他是统管山南拉加里地区的王爷,辖区方圆3 500平方公里,具有独立的社会经济制度。历史上赤钦直接接受达赖喇嘛的指令,行动上不完全接受噶厦政府的支配。赤钦全名叫拉·朗杰加措,他管辖2 000余户农牧民,直接拥有7 000亩耕地、12个牧场;饲养牦牛近4 000头、绵羊2 800只。赤钦将饲养牛羊看做一种慈善事业。饲养数千头(只)牛羊是为了照料牛羊安全度过一生,因此,他的牛羊全部是“放生”的牛羊,既不向外出售,更不宰杀。只是让牛羊在他和他雇用的牧人照料下,成长、肥壮、自然老死。赤钦家族及其雇工每年的生活费用主要取自每年自然死亡的牛羊及皮毛畜产品。

  其二、淘汰瘦弱体保护整体的类型。所谓保护整体,即牧民在放牧过程中,每年冬季初挑出一批老、弱、病、残的牛羊,及时出售或宰杀。这样做,从牧民心理看,认为这类牛羊在冬初不及时淘汰,那么来年春季牧草干枯,气候恶劣的情况下,就会冻饿死亡。从保护其他牲畜,保护草场出发,这种牺牲小量保存大量的策略,是让大部牲畜发展、草场受到保护的适宜策略。至少一个部落中多半的牧民在“放生”的同时亦采取这种方法。

  其三、维持生存型,即牧人畜牧牛羊为了获取生活资料生存,同时也保护草畜生态平衡。但是满足牧民生存消费的需要,也仅仅维持在满足生存的基本需求之内,靠养畜来推动经济增长,积累更多财富的想法实际上是不现实的。

(二)家畜种类选择。如果从经济效益计算,牧民大量饲养绵羊是最有价值、最有利可图的。藏绵羊生长繁殖快、食草量较少,其羊毛在国际市场上号称“西宁毛”而驰名,羊毛产量比牛毛要多,故能获大利。而牦牛繁殖少、生长慢、食草量大,牛毛产量很少,故从经济上看养牛是不划算的。但是,一个部落的经济、生态系统中,往往不是以羊为主。青海南部果洛地区牲畜结构比例中,绵羊与牦牛的比例为1:1.1,环青海湖地区为3:1。牧民将自己畜群中主要两大类家畜——牛与羊分为这样的比例,实际上有生态学、经济学与文化学方面的根据:

  从地理学看,为了适应当地自然环境而进行选择,果洛地区海拔3 800~4 500米,牦牛高度适应这儿的高寒环境。环湖地区海拔高度略低于果洛地区,也在3200米以上。牦牛耐寒冷,善爬高山,能食高寒地草,故自古以来一直繁衍生存。

  从生态平衡的意义看,一个生态系统中,一定的生物都有互补、互助的功能,以维系生态平衡,所以一定的生物种类与数量保持相对稳定。牦牛生活于高寒地带,它可以利用夏季牧场最高最冷地方的牧草,亦可利用绵羊不能利用的湿生植被,同时采食牧草的高度较低。所以牦牛与绵羊的资源生态位置有错位,从而使一个地区的牧草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另外,牦牛可以到一般绵羊到不了的湿地、高寒地去觅草,它们的粪便可以为这地方的植被提供养料。同时,牦牛对高原寒冻、雪灾、大风等具有更强的抵御能力。牧民们认为,大量的牦牛与绵羊共同生存,绵羊生长似更容易、更健壮。而单独的绵羊群则成活率低。

  从经济效益看,牧牛是保证牧民维护自给自足生活的主要来源。牧民的住所——帐篷原料全部来源于牦牛;牧民食物中主要成分肉、乳、酥油亦来自牦牛。牧民部分生活生产工具如绳、皮袋等来源于牛;牧民的燃料主要是牛粪。同时,牛又是草原主要交通工具,牧民靠牛驮运搬家。从文化角度看,在藏族民间牦牛尤其是白牦牛是以神的形象出现的,人们对牦牛保持着崇拜的信念。家有牦牛,给牧人精神生活带来丰富的内容。

  牧人普遍有与其他动物同生同长的观念。自古以来,牦牛、藏绵羊生活于高寒高原。作为牧人,只是想维持这种自然选择的结果,并不想为谋利益而人为控制某种动物。所以我们看到每个部落、每个牧户中总是饲养绵羊、牦牛、马、狗及少量山羊共同存在的情景。

  牦牛、藏羊、马、少量山羊及狗,是藏族牧人的主要饲养动物,这种选择,乃是对高寒自然生态环境适应的范例,只有牛羊马能利用广袤的草原,啃食绿色植物茎叶,而不会对其根部产生破坏。同时,它们的反刍功能能充分利用牧草。在牧区人们不会饲养猪,猪需要大量粮食饲料,如果开垦草地种植大量饲料,势必造成对草原的破坏。

(三)游牧方式。游牧方式是一种较典型的既饲养家畜又保护草原的方式。古人称游牧为“逐水草而居”,实际上“逐”是循自然规律所动,按自然变化而行的行为。

  当每年5月底到6月初,青藏高原海拔3000米以上草原地区进入暖季,气温在5℃以上,高寒山地草甸类、沼泽草甸类、灌丛草甸类草场青草已长出长齐,早晚气候凉爽,又无蚊蝇滋扰。牧民们此时进入高寒草地,喜凉怕热的高寒地带牲畜很适宜这种气候,又充分利用高山草原牧草资源。而冬季所居的大面积草场已完全无畜,使牧草能不受干扰地充分生长。同时,原先的草地以及食草动物、食肉动物等组成的生物链系统亦得以不受干扰地充分发育。

  夏季的高寒草场,各种植物利用短暂的夏季迅速生长,牧民放牧一般是早出晚归,让牲畜充分利用生长极快的牧草,早晚放牧于高山沼泽草地或灌丛草地,中午天热时放牧于高山山顶上,或湖畔河边泉水处。此时大量的野生岩羊、黄羊与家畜遥遥相伴,甚至混群,情景非常可观,牧民们不会去干扰的。这个季节是牛羊发情交配的季节,也是剪羊毛的时候。

  8月底9月初,高寒草场天气日冷,气温降至5℃以下,夜里一场大雪会把草场覆盖,不过中午又会融化。此时牧草停止生长,而变得枯黄。于是牧民又驱畜进入山地草场,也叫秋季草场。在利用了这段地区牧草资源后,10月下旬进入冬季草场,这里一般是海拔较低的平地或山沟,避风向阳,气候温和,牧草多系旱生多年生禾本科牧草,它返青迟,枯黄晚,性柔软。经过一个暖季的保护,已长20厘米~30厘米高,足够家畜在漫长的冬季食用,这时节放牧一般晚出早归:当太阳照得暖洋洋时才驱牛羊缓缓出圈,晚上太阳落山前即回畜圈。同时放牧先要选择草地:“先放远处,后放近处;先吃阴坡,后吃阳坡;先放平川,后放山洼。”这是放牧的经验。

  牧民们总结出了利用不同草地,不同季节与气候放牧的经验,比如“夏季放山蚊蝇少,秋季放坡草籽饱,冬季放弯风雪小”。“冬不吃夏草,夏不吃冬草”——要充分保护不同季节的草场草原。“晴天无风放河滩,天冷风大放山弯。”“春天牲畜像病人,牧人是医生;夏天好像上战场,牧民是追兵;冬季牲畜像婴儿,牧人是母亲。”春天应精心照料牛羊;夏天尽量让牛羊吃饱;冬季则小心护养它们。

  牧民放牧的藏羊有适应高原干旱、寒冷环境、耐寒怕热、喜干燥而怕潮湿的特性。藏羊能在-25℃左右的风雪中照样奔走于高山觅食,母羊仍在露天产羔,羔羊不会因寒冷而冻死。但是牧人无论阴晴雪风,无论寒冷干热,一年365天,都必须天天放牧,时时操心他的羊群。牧人跟着羊群转,羊群随着水草走,人畜都循一年四季天气变化而游牧。这种恒定的路线,不变的轨道,牧人无法突破,他守护和驾驭着羊群,但他又被自然所支配。他们世世代代承受自然规律的支配,成为自然规律被动的执行者、维护者。所以他们的畜牧生活几千年来几乎无太大的变化,20世纪40年代的游牧生产方式与吐蕃年代的游牧方式并无明显区别。大概所有的游牧民族在这一点上都是一样的。所以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把游牧生活称之为“虽然存在但无生长”的停滞的文明。由于游牧民族需要在不同季节为畜群在荒凉草原上寻觅生活资料,他自己的生活与行为必须准确地按时间表行动,因而游牧民族变成了每年气候与植物生长周期的囚犯;游牧社会成为没有历史的社会。

(四)“羊要放生、狼也可怜”——家畜与野生动物共生存。在藏族宗教中,无论是现世生活场景,还是来世生活场景,人与各种动物总是同居一处相互依存。同样,在一个部落游牧的地域内,牧人也将家畜与野生动物都视为该区域的生存成员,既要放牧家畜,但又不干扰野生动物。家畜与野生动物共生同长。

  在许多情况下,家畜与野生动物在同一地区和平共处。牧人的家养牦牛常爬上高山与野牦牛混群,有时公野牦牛引诱家养母牦牛到处游走几天不归,但因为牧人知其活动路线,故不急于找回。由于不惊扰它们,野生动物基本固定生活于一个区域,牧人便能识别它们,与它们朝夕相处,发生大雪覆盖草地的时候,野生动物与家畜挤在一起共觅食物,牧人若有饲料则要喂养一切动物。在一个部落拥有的大片草场上,牧人除了放牧家畜外,同时要留出大片草地给野生食草动物。即使对于游牧区域的野生食肉动物,牧人也不会主动侵扰它们,许多野生动物在宗教中是崇敬和禁忌的对象,如虎、狮子(不过藏区并无狮子)、鸟类中的鹰等。遇见所敬畏、禁忌的动物,人们敬而远之;一般称呼中亦不直呼其名。如瞎熊,不叫熊,而叫做刨土者;雪豹称之为长尾巴、方头等。

  藏族游牧方式是对自然环境的谨慎适应和合理利用。这种方式限制了家畜数量的增长,使其不超出草原牧草生产力的限度。牧人保护草原一切生物的生命权与生存权,既养家畜又保护野生动物;既要放牧又要保护水草资源,从而维护了高原生物的多样性。按季节、分地域进行游牧使草地得到轮休生养。而节俭节约的消费生活方式使自然资源得以保存和更新。为了对自然资源不造成破坏性的开发利用,游牧社会与外界建立贸易关系,以畜产品交换生活消费品作为维护畜牧生态系统运转的必要条件。总的说来,这种游牧方式是对高原环境的适应,而不是破坏和干扰。使千年来高原自然生态环境未受大的人为破坏。对青藏高原高寒牧区来说,游牧方式不仅过去,而且在目前仍然是最适宜的方式,因为只有这种方式才能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同时保持优良的民族传统文化。如果从全国或者从亚洲地区整个自然生态环境的平衡协调来看,保护青藏高原自然生态环境,对东亚和全国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五、与自然环境相适宜的农耕文化

  藏族人对青藏高原的开发,应该从从事农耕生产开始算起。因为游牧人虽然驯化了牛、马、羊,但自己则完全受制于自然。他们只按环境、气候变化而行事。农耕者在适应环境的前提下,力图对环境加以改造。将草原开垦成农田,是他们改造自然的第一步。于是在高原藏区形成了不同于游牧文化的农耕文化。

  在青藏高原,早在公元前5000~3000年间,人们便在海拔较低、气候温暖的河谷盆地经营较为原始的园艺式农业生产,西汉时期(约公元前60年左右)赵充国在河湟地带垦荒屯田。以后历朝都在这一带鼓励农耕生产,吐蕃时期,青海河湟地带与西藏拉萨河谷都是农业地区。

  青藏高原农作物主要有:春小麦、青稞、豌豆、油菜、马铃薯(洋芋),除此之外,还有少量种植蚕豆、玉米及各类蔬菜。

  到1950年,青海省农业区主要分布于祁连山东段的黄河、湟水流域柴达木盆地。西藏农业区主要在雅鲁藏布江中游的干流、支流河谷地带,西起拉孜,东到桑日,东西长500公里,南北宽50~200公里。但是,青藏高原农业耕地面积在全区所占的比例仍然是比较低的。20世纪80年代,在总共250万平方公里的青藏高原上,天然草场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二,而农业耕种面积则仅占总面积的0.5%。但是在农业总产值中,畜牧业产值约占40%左右,种植业产值则占30%。

历史上藏区农耕文化有如下特点:
(一)农牧结合。整个藏区农业地区并不是纯粹的精耕农业区,而多呈现农牧结合的经济特色。农牧结合的经济已有悠久的历史,从公元6世纪吐蕃时代已在较低海拔地区形成这种经济模式。以后,由于外来移民的压力及外来文化的影响,曾在高海拔地区进行垦荒种植活动,使半农半牧地区逐渐向西向北高寒地区扩展,但到海拔3600米以上地区,种植业发展异常艰难,在高寒地区垦荒种植大多以失败告终。故藏区几千年来在东部低海拔地区一直维持着半农半牧的经济模式,而在西部、北部广大高寒地区则一直是畜牧业。在西藏,直到80年代,藏南河谷地区十九个农业县中,牧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33%,收入占整个收入的 30%。在其他半农业半牧业的地区,牧业产值与收入要占70%。

  农牧结合的经济是藏族人为适应高寒自然环境而采取的适宜策略:青藏高原是山的世界。高原农业地区只占高原总面积的0.5%,农业田地分布在江河河谷或者山坡上,面积狭小;由于高原藏区山区海拔较高山坡和山顶气候常年寒冷,只适应牧草生长而不能种植,较低河谷滩地气候温暖、地势平坦,可进行小面积的种植业。农业呈现垂直分布状态。一个地区农业与畜牧业同时发展,既是对当地环境的适应,又能充分利用不同海拔高度的地理自然优势,顺其自然而动,是人类经济活动与自然环境相适应、相配合。 农业与牧业的共同存在也是藏族人民生活的需要:(1)农牧结合可满足农民正常生活需要。农业提供了面粉、蔬菜等食品;牧业提供了奶、肉类食品,从而保证了高原寒冷地区人的最低生活需要,(2)农牧结合在生产方面可相互补益。家畜可为农事提供畜力、肥料;而种植业为家畜提供饲料。(3)农牧结合也是维护藏族传统生活方式与传统文化的基础。糌粑(青稞炒面)、茶与手抓羊肉,构成藏民族的主要饮食结构。不论是平民还是贵族,俗人还是僧人,农人还是牧民,这种饮食结构是共同的,而且千年来不加改变。藏族的传统文化——经济活动、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礼仪行为、文学艺术、宗教活动也离不开糌粑、茶与手抓羊肉,农牧结合的经济活动实在是维持传统的基础。

(二)农事与自然环境相配合,一个群体从自然环境中所取得的能量越少,那么对环境的改变就越小。藏族农业经济活动基本上处于自然环境的制约之中,“靠天吃饭”是他们经济活动的基本特点。他们采取了许多措施使农业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1)高原藏族农业区依照生态环境呈现立体布局。高原河谷地带的两侧山岭,随着海拔高度不同而呈现不同的气候特征与生物特征。在河流两岸滩地,平均海拔在:500~2500米之间,阶地较宽,土壤肥沃,水源充足,称之为川水地区,历史上在这儿形成了耕地连片、阡陌交错。田地之间种植果树或杨树、柳树。河岸边一般为小片森林与草地。河谷两岸的低位山地带,海拔为2 000~2 600米,为峁状丘陵沟壑。这儿气候暖和但干旱缺水。在这儿一般形成了田地同草地相间分布的状态。田地种植耐旱作物,而差不多相同面积的草地用来放牧。在海拔2 600~2 800米的高位地带,称为脑山地区,历史上这类地区一般为草原牧场、灌丛与森林地带,在4000米以上高山,多为积雪、冰川或裸岩地带。

  根据这种地形特点,藏族人形成了在河滩川水地耕种,浅山耕地与牧草地相间,脑山地放牧这样一种垂直立体的多样经济类型。这是高度适应地理环境的最佳布局,呈现出农、牧、林相互依存,优势互补的大生态系统。

  (2)开垦的农田与天然草地相间分布,农业与畜牧业混合。在适于耕作的地区,一般在草地上开垦农田,农田呈长方形,农田之间留着与农田面积相等或略大于农田的草地,农田与天然草地并列存在。保留相等的草地,可以很好地保持水土,可以放牧不多的家畜,这些家畜既是农业耕作的主要畜力,又是运输的主要工具,同时也为农民补充肉和奶,因此,无论在河谷滩地还是浅山地区,保留与农田面积相等的大片草地,是对一个社区来说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与生态意义。

  (3)农田实施轮作休耕制。藏区实施耕三(年)休一或耕二休一制。农田休耕的一年中,要深翻二次,以防生荒草,让土壤疏松,吸取水分与阳光。另外实行作物轮作制,即第一年种青稞,第二年种马铃薯,第三年种油菜或燕麦,第四年休耕,这种方法能使土壤由于不同作物轮换而保持活力,不至板结,并能使农作物相互吸收利用对方有利资源。

  (4)施肥与灌溉。所有农田都使用农家肥,主要是马粪、牛羊粪,人粪尿,草木灰、烧野灰等。同时在平滩川水地区,人们也普遍兴修水渠进行灌溉。但在浅山脑山地带无灌溉习惯。

(四)动土先请神。农民在一年中的农事活动中,也要时时事事请求祈祷自然诸神:春天,因为要动土耕作,所以农事方面祈求土地神,表达人们对土地的敬畏。春天耕种前,农民们要在田地煨桑焚香,祈祷土地神。这已成为农区耕种前的一种固定仪式。

  在西藏一些地区,春耕前一天,人们到首先要开耕的土地上,焚香煨桑,竖起经幡,唱吟颂词,以祭祀神灵。“每户带来一对耕牛,由该户主妇向天敬酒一次,在耕牛脑门上抹三道酥油,以示吉祥。在每对耕牛的轭木上插上经幡,新耕的第一犁,由属相相同的妇女撤出吉祥、福运的种子。其余耕牛一对跟一对地耕翻。”然后举行体育、歌舞会庆祝。在汉族农业区,人们下地干活一般穿破旧的工作服,而赶集走亲戚则穿新衣服。但藏区不同,在春播期间,人们要穿新衣服下地,以示对土地的敬重。

  夏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这时的宗教仪式主要是保护万物生长。通过对土地、庄稼的严格禁忌,来保护土地草木资源。比如,禁止人们在田地吵架(恶声秽语不利于植物生长);禁止在田间焚烧发出臭味的东西(异臭味不利于植物生长);禁止上山挖掘药材,尤其去神山挖掘;禁止在湖边、泉边处污染水源。否则会遭受龙神的惩罚。

  另一方面,有许多仪式与行为是促使植物生长的。在青海东部半农半牧的山区,农历五月到六月底,田野麦苗青青,山坡野花开放,天空百灵鸟飞翔,泉边水滩青蛙欢叫,人们认为此时美妙悦耳的歌声会使庄稼长得更好。于是野地里能听到姑娘小伙子的“花儿”曲或“拉伊曲”。牧童在这个时候成为祭祀山神、祝愿万物欣欣向荣的角色。夏初,他们一边放牧,一边吹起悠扬清脆的笛子,以示与百灵鸟歌声配合。夏末秋初,庄稼已抽出麦穗,他要吹唢呐,在寂静的山谷,唢呐单调而拟人化的音调,觉得就是自然界植物动物的声音。牧人还有一项任务,他每天赶着牛羊到间隔麦地的草地上放牧,人们相信牲畜的气味、粪便及发情交配都能使庄稼长得更好。

  秋天也有宗教仪式,西藏地区的望果节在秋收前夕举行,主要是对土地神表达农民感激之情,并祝愿庄稼丰收,同时也要保护农作物不受损,为此宗教仪式中有与自然神协商的内容,也有试图操纵自然神的活动。动员民众防霜冻,当中秋时分天空晴朗时,即易发生霜冻,于是全村人都在夜里到田地焚香煨桑,清晨在田地有一层烟雾笼罩庄稼之上,这样便能有效防止霜冻,这是一种明显的理性的行为,但民众仍认为是求神防霜。

  如果以今天经济学中“理性经济”为基本标准,以“效益”、“利润”、“产值”、“产量”这些概念衡量之,藏区经济的确是停滞不前的、落后的、原始的,几千年来进步不大。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人类经济活动从来也不是单纯的交换计算过程,“经济体系总是沉浸在文化环境的汪洋大海之中。在此文化环境中,每个人都遵守自己所属共同体的文化规则,其习俗和行为模式,尽管未必完全为这些东西所决定。”从前几章内容看到,藏族人在青藏高原创造了一种适应自然环境的生存文化,这种生存文化与自然环境高度适应,其游牧方式、农耕方式都是这种文化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种文化的价值观念决定了游牧方式、农耕方式不是纯粹为谋利的经济活动方式。因此,藏族人的文化与生活方式,是不同于今天我们所熟知并向往的那种追求物质利益、舒适、无限制消费的生活方式。他们以自己独特的文化向世人表明他们拥有自己的天地、自己的追求、自己的生活。传统社会生产力的落后、经济的停滞不前是由于社会的、自然的及整个历史背景的制约而造成的。这并不意味着藏族生态文化的失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多年来,藏区社会经济取得了空前巨大的进步,同时也较好地保持了藏族传统文化与生活方式,这表明物质文明的进步与传统生态文化是可以和谐并存的。在未来发展中,藏区完全可以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保护好高原自然环境,实现环境、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和谐发展。在这里,必须防止以西方现代化标准来衡量藏区发展问题。

  多少年来,人们以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志,而在生产力中又突出强调产量、产值、效益、利润。追求金钱、物质享受、高消费生活成为大多数人的生活目标。近年来,“现代化”成为人们普遍的观念,现代化主要包含了工业化、城市化、经济社会一体化、物质产品的丰富与高消费、人们闲暇的增多与生活的舒服。这些都成为各国政府与民众共同的奋斗目标。由于现代化首先在西方一些国家实现,因而许多发展中国家在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实际上以“西方化”为标准的。模仿西方人生活方式成为一种时尚,大批不发达国家的青年人以各种途径奔向西方国家,表明了人们对西方生活方式的迷恋与崇尚。因此,许多人在考察青藏高原藏族生活方式时,不自觉地以“现代化”、“西方化”标准衡量之,得出“落后”甚至“原始”的结论是很自然的。但是,他们完全忽略了藏族生态文化对环境的适应性与合理性。地球上各个地区生态环境不一,民族文化呈现多样性,各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模式必然是多种多样的。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特殊性决定了经济发展的独特性。中原和沿海地区现代化模式不一定适应高原地区,高原藏族地区应该在适应本地区生态环境与文化环境的基础上创造出新时代的发展模式。

  没有人会说藏族人的传统文化与社会生活是现代的或富有的,但是谁也不能否认这种文化与高原环境的高度和谐性,它保护了青藏高原自然生态环境几千年来未受大的损害。发达国家经过几百年的经济发展,环境受损的惨痛教训,使人们终于认识到再也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来换取所谓的“发展”、“增长”了。传统的发展观已经证明是有害的、会断送人类子孙的活路。那么,只有寻找与自然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了,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价值观已深藏在藏族传统文化之中,我们可不可以回到被封为“原始的”藏族传统文化中去寻找可持续发展的有益价值呢?

六、清贫中的富饶——对精神文化的追求

  如果就藏族经济生活的节俭与贫乏得出藏族人过的是“苦行僧”式的生活,那也不合实际。对经济生活的有意节制,却激发了他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藏族的理想人生,是求和谐、平静、平和。他们的大半时间与精力,都投入精神追求之中,执着追求的结果之一,便是创立了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应该说,清贫的经济生活与丰富的精神生活构成了藏族传统生态文化的两个方面。

  当公元6世纪吐蕃王朝建立,作为统一的藏民族形成之际,他们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派人到印度学习梵语与佛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藏文文字,从此使藏族文化“如同上弦月亮一样盈满发展”。

  在空旷辽阔的高原大地上,在漫长的清贫岁月中,藏族人所创造的精神文化产品,其门类之多,数量之大,令人惊叹!

  在宗教典籍方面,14世纪编纂的《甘珠尔》与《丹珠尔》即闻名于世的《藏文大藏经》,包括了显宗、密宗、戒律、般若、华严、宝积、经集、涅磐、中观、因明、声明、医方明、工巧明、世论等几十类学科,共459种书籍。其内容以佛学为主,包含了藏族文化各个方面,是一部学科齐全的百科全书。

  在历史方面,有《蔡巴红史》、《西藏王统世系明鉴》、《青史》、《新红史》、《汉藏史集》、《贤者喜宴》、《西藏王臣记》、《白史》等几十种。在佛教史方面,有《布顿佛教史》、《雅隆教史》、《土观教派源流》、《安多政教史》等几十部。家族史中有《萨迦世系谱》、《朗氏家族史》、《德格土司世系》等部。传记方面有《宗喀巴传》、《萨班传》、《布顿传》、《米拉日巴传》、《莲花生大师传》等几百部。此外,尚存约200多名学者的学术著作全集。

  在文学方面,藏族创造了各种题材的诗歌、神话、传说、故事、小说等。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已发现有100多部,仅对已出版的40部统计,共有25万多诗行。它是世界著名的英雄史诗之一,其影响遍及世界。

  在艺术方面,藏族的歌舞、戏剧反映人与自然的和谐、歌颂自然,表现了藏族审美境界与高尚情操。以岩画、壁画、卷轴画(唐卡)、木版画、堆绣为主要艺术类别的绘画艺术,以铜铸、石雕、泥雕、木雕、酥油塑等用料所雕塑的圆雕、半圆雕、浮雕等。具有高原独特的艺术风格。而藏族建筑艺术则突出人工建筑与自然环境的高度协调,形成了与自然环境浑然一体之貌。从公元3世纪到当代,青藏高原大地上建成了数以万计的寺院,这里依高山而建的寺院,似从山中长出,与山成为一体。在夏日碧绿原野上一座座白色佛塔,与自然色彩高度和谐,从中可见藏族人创造了一种崇高与优美高度结合的美学境界。

  在医学方面,还在吐蕃王朝时期,便有大量总结藏族医疗卫生方面的学术著作问世,包括《医疗术》、《火灸疗法》等。以后出现了《月王药诊》等融合汉藏印度各民族医学经验的著作。9世纪出现了藏医著作经典《四部医典》,较为全面地介绍了人体生理、病理、解剖、治疗方式、药物性能等内容。此后又有《藏医史》、《蓝琉璃》等著作出版,在天文历算方面,吐蕃时期有《珍宝明灯》、《冬夏至图表》等。11世纪出现了《时轮根本经释》,14世纪出现了《历算综论》等。17世纪后出现了《天文历算问答·光辉太阳》、《白琉璃》、《除锈》等著名著作。

  然而,上述精神产品仅仅是藏族精神文化中的一小部分。而且,即使将所有成型的文化产品与藏民族整个精神生活比较,也只不过是浮出海面的冰山之一角罢了。我们行走在高原藏区,到处都能看到听到许许多多在深山、在草原静坐苦修的僧人们,遍布藏区每一个角落的大小寺院里,成千上万的僧人在苦读研修。放牧农作的人们,一有闲暇便诵经、磕头。漫长的朝圣路上,磕长头的民众一步一步向神山、圣地行进。还有一些人,他们一生都在各种石头上刻经文,刻下的经石垒成了一道道长城。……世世代代专注于精神活动,成为一种“精神人类”。他们生活的目的并不是创造巨大的个人物质财富。而只是选择这样一种生活方式,它追求的是与自然的和谐、与众生相依为命的境界。而将剩余的时间与精力贡献给无尽无穷的精神生活。

  在传统社会中,这种生活方式固然有其种种局限,然而,藏族人所奉行的清贫生活方式,并不一定是落后的,或非理性的。人们看到,许多所谓先进的民族成为“经济动物”而追求财富享受时,同时也失去了美好的自然环境与和谐丰富的精神生活。19世纪一位曾在西藏探险的西方旅行家深入藏区观察多年后曾感叹他说过一段话,很值得人们回味:

  “告别了你们这个忠诚而纯朴的民族。祝愿你们长时间地享受已使比较开化的民族失去的这种幸福,当开化的民族陷入无止境地追求贪婪和野心的时候,你们却在荒山的保护下继续生活在和平和欢乐之中,除了属于人类的本性之外,不再有其他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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