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典时期——各地对宠物命运的“安排”
千龙新闻网 2003-5-7 16:13:53
北京西城区——成立工作组
西城区专门成立了处置可能感染“非典”病毒的宠物处置工作组。
西城公安分局出台了相关处置程序,要求各属地派出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导下,注意发现疑似“非典”宠物,及时上报区防治“非典”指挥部;公安分局限养办负责对户内的疑似“非典”宠物采取灭杀;属地派出所负责街头流浪犬的灭杀工作;区疾控中心会同畜牧兽医检验部门对疑似“非典”宠物进行甄别,对疑似“非典”有证犬提出灭杀要求;地区卫生防疫保健科对“非典”病人家中无人看管的宠物进行消毒,宠物不得离开住所,同时对“非典”病人家中有人看管的宠物指导消毒措施;民政局按照市里统一规定的火化地点的要求负责对宠物尸体协调、运输、火化。
南京——禁止户外遛狗 发现患动物传染病症状要捕杀
南京警方要求从5月4日起,在5天之内,无证犬的犬主必须到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和派出所办理相关养犬手续,领取《犬类免疫证》、《犬类饲养证》和犬牌,逾期不办理的将视为野犬予以捕杀。对领取《犬类免疫证》、《犬类饲养证》和犬牌的犬只,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出自家的分户门,禁止一切时间到户外遛狗。
因办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等需要携犬出户的,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车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携犬乘公用电梯,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一旦发现犬类患有动物传染病症状的,要予以捕杀,并立即向动物防疫监督部门报告,采取消毒措施。
昆明——停止犬类交易
昆明市公安局4月28日发出通告,昆明市暂停犬类交易,犬只全部拴养或圈养。违反规定者,犬只一律没收。在这项《关于预防非典型肺炎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通告》里,昆明市明文规定,昆明市暂停犬类交易,严禁携犬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严禁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携犬出户。
温州——犬猫一律实行圈养 宠物健康大检查
全市单位和个人饲养的犬猫一律实行圈养,犬猫饲养人应携犬猫到畜牧兽医部门,给它们做一次健康大检查,注射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对有严重传染性疫病的犬猫,一律予以捕杀。犬猫交易市场暂停一切犬猫销售活动,同时还规定禁止携带犬猫出入公共场所。通告强调,违反本通告规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犬猫予以没收。
武汉——5月5日发布通告
一、自即日起五日之内,全市限制养犬区内无证犬主必须将所养之犬带到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实施免疫注射,领取《犬类免疫证》;并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关养犬手续,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逾期不办理的,其所养之犬将被视为野犬,依法予以捕杀。对于街头流浪的无主犬和其他无主宠物,一经发现,立即依法予以捕杀。
二、自即日起,全市所有犬只和其他宠物一律实行拴养或圈养。不得出自家的分户门。
三、自即日起,暂停犬类和其他宠物交易活动。对不听劝阻,仍从事犬类和其他宠物交易活动的,应依法从重处罚,并依法没收交易的犬只和其他宠物。
四、因办证、检疫、免疫接种或诊疗等需要携犬出户的,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不得携犬乘公用电梯,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
五、一旦发现犬类和其他宠物患有动物传染病症状的,要立即向所在区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和动物防疫监督部门报告,并由所在区公安、农业、卫生、民政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捕杀、焚烧和消毒等处理。
返回:专题主页 时事热点
|